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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秋季征兵入伍最新通知(2022秋季征兵入伍最新通知沂水县公安局)

admin 发布:2022-12-18 20:1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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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入伍时间

2022年下半年征兵体检和入伍时间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相关资料:

1. “体检时间为2022年的8月1日至8月15日。2022年征兵对象为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亲亲~根据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哦。

拓展资料:男青年: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青年: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2022年下半年征兵报名时间

一、2022年秋季征兵报名时间

1.2022秋季男兵征兵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2.2022秋季女兵征兵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24时。

二、2022秋季征兵体检什么时候开始?

2022年秋季征兵乡镇初检初审从8月1日开始到10日结束,但具体以各地实际体检时间为准,因为每个地区秋季征兵体检时间可能会存在差异。秋季征兵条件如下:

1.身体条件:

身高要求: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体重要求: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

2.视力条件: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三、2022秋季征兵政审有哪些要求?附最新通知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纹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兵役法2022最新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

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

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体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也可实行按地区或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县,可酌情减少或免

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所在军区提出的要求,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

各军区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区)、军分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

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

征兵期间,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

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征兵期间,各单位应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报名应征。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应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

民。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已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

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当年征集的对象。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二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

作。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卫生部门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体检组,设立

若干体检站,采取定点或巡回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县、市,也可指定若干医院负责。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体检

站进行体格检查。

送检人数,由县、市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有

关规定,正确掌握标准,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六条 对准备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进行肝功能化验(含表面抗原检查)和体格复查。

艇人员的体格复查,由地区统一组织进行。

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和空降兵的体格复查,由县、市

组织进行。

普通兵由县、市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过抽查,发现不

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全部进行复查。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组织公安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

第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县、市

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

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要弄清他们的表现并填写《应

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第十九条 县、市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逐个进行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

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条 县、市在审定新兵时,应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政治

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

通知书》。

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二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

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三条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

的办法进行。

2022年大学生征兵政策

2022大学生征兵政策如下:

1.保留学籍

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免试读本科

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3.享受研究生专项招生名额

从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4.服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未完成的顶岗实习可由应征地区县征兵办统筹组织,高校根据区县征兵办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5.免修学分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优化毕业流程

高校结合实际,按照部队有关管理规定,优化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实施远程网上在线答辩,为入伍大学毕业生按时按质毕业提供便利。

7.放宽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依政策予以优先落实,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提供单独补课辅导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配现有教学力量,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补课、单独辅导等服务,帮助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顺利

9.参军入伍绿色通道

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应征大学毕业生随到随检,“双合格”大学毕业生优先安排入伍,并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服役方向。

10.优先购票和进站

军人依法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有专用通道。

11.入伍欢送

参军入伍,无上光荣。每位新兵都会佩戴专属大红花,由领导和人民群众欢送入伍,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12.立功喜报

在部队立功受奖,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会组织慰问、送喜报。

13.公共设施免费或优惠

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以及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

14.优惠医疗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除了军人免费医疗外,军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免费医疗,军官、军士双方父母到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门急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

15.服役津贴补贴

由部队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约1000元/月、第二年约1100元/月,两年可领到约2.5万元。在艰苦边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还有额外的地区补贴。

16.家庭优待金

参军后,家庭可享优待金,通常以上年度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基数,按照当地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浮动比例同步调整。

17.大学生优待金

入伍大学生义务兵,为其家庭一次性增发家庭优待金,以重庆市为例:本科毕业生[含研究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65%增发,专科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5%增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和大学新生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45%增发。

18.进疆进藏优待金

参军入伍且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集到西藏、新疆两地服役的义务兵,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增发(比如重庆市为45%)。

19.学费补偿代偿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全日制研究生、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均可享受应征入伍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20.退役金

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

21.士兵考学

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满两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的未婚士兵通过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干部选拔考试,入军校学习并毕业即成为军官,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 1 岁(截至当年 1 月 1 日)。

22.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

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截止当年6月30日),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士兵,可参加提干考试,经过任职培训后即成为军官。

23.选取军士

服役两年期满,选择继续留队的士兵可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优先选取,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非全日制学历和高中以下学历转改为下士第一年。下士每月工资560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

24.培养使用

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可竞选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

25.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26.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以重庆市为例:2020年度给退役义务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约为2.28万元。退役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约1.14万元。

27.工作和土地保留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28.军龄算工龄

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

29.公务员优先招录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入伍地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

30.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31.免费培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32.税收减免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国家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3.推荐选调生

在组织选调生招录中,高校党委积极推荐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报考。

34.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国有企业、消防救援队伍和警备区聘用文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

2022征兵入伍报名时间

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

1、根据国防部征兵事务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陆续下达各单位。

2、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1、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2、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2022祁阳秋季征兵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8月10日。全国征兵网是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根据查询祁阳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征兵入伍通知可知,2022年秋季征兵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8月10日。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直接进入报名通道,选择进行报名即可,应征报名男兵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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